“○”這個符號最先表示“沒有”,是從我國古書中缺字用“□”代替演變而來。“□”曾經也是漢字,讀“wei”,其形體跟“口”有所不同。至今,我國在整理出版一些文獻資料中遇到缺字時,仍用“□”代替,表示空缺的意思。

后來,古人使用文字記載“零”,表示什么也“沒有”,出于書寫便捷,也用“□”來代替。古人用毛筆寫“□”時因為用數學符號怎么寫,寫得一快,方塊就難以規則,變成了按照順時針畫的圓圈“○“,“○”就這樣誕生了。

到了距今1700多年前,魏晉數學家劉徽注《九章算術》因為用數學符號怎么寫,已經把“○”作為一個數字。有了“○”這個表示空位的符號后,數學計數就變得方便、簡潔多了。

因此,“〇”是個地地道道的漢字,而不是近世受拉丁字母“o”或阿拉伯數字“0”的啟發新造的符號,它的出現距今已一千七百多年,《中華字海》《漢語大字典》都有收錄,第6版《現代漢語詞典》第823頁對〇是這樣下定義的:數的空位,同“零”(多用于數字中)。可見,時下文字學家的共識是,〇是零的異體字。

2011年開始正式實施的《出版物上數字用法》規定:一個數字用作計量時,其中“0”的漢字書寫形式為“零”;而當用作編號時,“0”的漢字書寫形式為“〇”。

因此,在目前,漢字大寫數字“零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”常用來在票據上書寫金額,漢字小寫數字“〇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”僅用來書寫年份,如“二〇二三年”,寫成“二零二三”也可以,因為〇是“零”的異體,但“二0二三”和“二o二三”顯然是不規范的,前者是漢字與阿拉伯數字混用,后者是漢字與拉丁字母混用。

2012年7月之前因為用數學符號怎么寫,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《國家行政機關公文公文處理辦法》規定,公文的成文日期用小寫漢字表示,比如只有“二〇〇〇”是規范的,“二零零零”這種寫法是不允許的。

2012年7月后,公文無論黨的領導機關還是政府機關,成文日期一律用阿拉伯數字。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的非公文在書寫年份時沒有統一要求,但大學生畢業證和學位證的發放時間大多采用小寫漢字。

雖然“二〇二三”和“二零二三”在表意上相同,但普遍采用前面這種寫法,后面這種寫法嚴格來說是小寫與大寫的混用,不夠嚴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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